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泉州市检察机关“四点工作法”降低“案-件比”助推案件质效明显提升

  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20日电 记者近日泉州市检察机关获悉,从2021年来,泉州市检察机关通过摸清病灶点、找准发力点、夯实关键点、巩固支撑点,补短板、优管理、强主导、重监督,有效破解“案-件比”高的难题,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1至8月份,全市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166.55%、64.65%,而“案-件比”环比下降0.012,达1.114,列全省首位。

  摸清病灶点,精准把脉补短板

  一是一月一通报。每月通报业务工作主要数据、刑事检察“案-件比”情况,让各业务条线、基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清楚掌握“案-件比”的动态变化、升降情况,定点压实责任。鲤城区检察院每月通报公示各业务部门及员额检察官的案件受理数、退补数、未结数、延期数、认罪认罚适用比例、捕后轻刑数等数据,传导办案压力,倒逼质效提升。

  二是一季一分析。充分发挥业态分析指引作用,在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分析会商的基础上,对“案-件比”较高的条线、类罪开展专项分析,先后梳理分析涉黑恶、涉企、“涉卡”、醉驾、强奸等类罪发案趋势、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服务检察业务决策。

  三是一院一对策。对“案-件比”靠后的基层检察院、数据异常的个案类案,及时发送刑事检察“案-件比”提示函、类案执法风险提示函,强化预警预防。对“案-件比”明显优化的基层检察院,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形成共同促进、共同提升良好氛围。

  找准发力点,靶向指导优管理

  一是用好退延权限。针对刑事案件退延率高是影响“案-件比”重要因素问题,试行上提刑事案件退延审批权限,严防随意退延。丰泽区检察院建立“控制一退、一延,严把二退、二延,极少两退、三延”机制, “案-件比”下降至1.048。

  二是用好案件评查。建立“上下互动、案管推动、部门联动、全员行动”的案件质量评查格局,首创全市异地交叉循环评查模式,开展退回补充侦查提纲等专项评查、异常个案类案等重点案件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到案到人点评,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最大限度发挥案件质量评查促进司法规范的作用。

  三是用好业绩考核。将“案-件比”指标纳入业务部门评先评优及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细化评分标准和评价区间,适当增加“案-件比”分值比重,积极探索在同类型办案组之间进行“案-件比”横向量化评价方法,有效激发业务部门和员额检察官工作积极性。晋江市检察院出台《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过拉开绩效奖金差距、全面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等措施,树立奖优罚劣业绩导向。

  夯实关键点,立足职能强主导

  一是强化前端过滤。立足案管部门作为枢纽的职能定位,严把案件入口关,防止把案管窗口变成简单的收发室。晋江市检察院明确规定,对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加强跟踪监督。

  二是强化引导侦查。推广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邀请侦查人员旁听庭审等多种沟通机制,提升侦查机关证据意识。石狮市检察院联合石狮市公安局出台工作办法,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公安机关提请案件管理部门协调业务部门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部门补足补强证据,防止案件在诉讼环节折返滞留。

  三是强化节点监控。在全程动态监管的基础上,流程监控内容由案卡信息填录、案件信息公开等转向关键节点期限监控,重点审核退补和延期案件的审批程序,对退补、延期案件系统审批不完备、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流程监控口头提示或书面提示,督促办案人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案件办理不超期、少延期。

  巩固支撑点,有效管控重监督

  一是全面推开人民监督员工作。把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拟定全年人民监督员工作计划台账,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流程同相关业务部门办案程序的衔接,让人民监督员全方位参与到检察办案活动中,预防可能引起件数增加的因素。今年来,共邀请人民监督员108人次监督检察办案活动80件。

  二是大力推进检察听证。建立由专家咨询委员、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等组成的检察听证库,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听尽听”,推动疑难案件从根本上解决,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今年来,共组织检察听证100件次。

  三是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按照“可用尽用”原则,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依法适用、成为常态,有力促进服判息诉,有效管控复议、复核、申诉等非必要办案环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