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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雷锋精神 彰显检察担当|泰宁县检察志愿服务在行动

  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5日电 (张丽萍、王海燕)三月春风暖人心,雷锋精神伴我行,为进一步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将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近日,泰宁县检察院开展“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在普法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发放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电信诈骗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宣传资料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同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合理运用法律援助等方式解决纠纷,进一步筑牢法治安全“防护墙”。

  随后,志愿者们向沿街商铺发放《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诚信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宣传“门前三包”等相关内容,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同时,志愿者们在重要交通路口宣传文明交通知识,劝导行人走斑马线,不乱穿马路、随意抛物、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引导人们从我做起,讲文明、守秩序,共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该院检察官走进泰宁县某幼儿园,为孩子们带去一堂“幼儿园安全教育”主题法治课。 课堂上,检察官根据幼儿园小朋友的心理特点,利用讲小故事的方式让小朋友认识自己身体,掌握哪些是隐私部位,同时通过参与小游戏、问答互动,树立“我的身体我做主”的安全意识,以及了解危险时刻自救方法、防拐骗小常识,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心中播种发芽。

  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继续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机制化。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与法律法规宣讲等活动,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以实际行动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时代新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