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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施工单位挖坏管道被罚10万元

  燃气管道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将天然气从气源输送到千家万户的重要任务。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燃气管道受损,给城市燃气供应带来了巨大风险。

  近日,石狮市通报一起天然气管道损坏的典型案例,旨在引起社会各界对燃气管道安全的高度重视,促使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燃气管道保护规定,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典型案例

  施工单位被罚10万元

  2024年2月23日,某施工单位在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过程中,未制定保护方案、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擅自施工、临时开挖,造成天然气中压管道损坏。

  该行为违反《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事先通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燃气安全的警示标志后,方可施工”的规定。根据《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和《石狮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第182项的规定,对该施工单位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处罚决定。

  上述天然气管道损坏典型案例,不仅揭示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也敲响了燃气设施保护工作的警钟。下一步,石狮市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破坏燃气管道的行为,确保城市燃气供应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