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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首家“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揭牌设立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12日电(叶水清)4月8日,福州市审计局、闽侯法院、闽侯司法局、闽侯审计局、闽侯图书馆及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共同在闽侯县白沙镇新坡村新坡古厝设立“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协同中心)”。福州市审计局副局长方韶玲,闽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秀榕,闽侯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斌,闽侯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德华,闽侯图书馆馆长卢克锋以及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谢武、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梁开斌等参加活动。

  活动中,方韶玲副局长、林秀榕院长分别致辞,高校学生代表宣读倡议书,与会的7家单位携手签订共建协议并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协同中心)”揭牌。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围绕深耕基层首创精神,依托“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协同中心)”平台机制建设,进一步聚合各方力量,发挥各方优势,多层次、多维度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进行座谈调研。随后,闽侯图书馆向“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协同中心)”捐赠书籍。

  会后,法院干警和高校师生志愿者现场开展乡村文化生态保护宣传活动,现场发放闽侯县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倡议书及宣传册,就古厝、古文物保护法律知识、生态保护法律规定等进行普法宣传。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闽侯法院将坚持能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共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协同中心)”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司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化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大巡回 大联动”等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加强乡村产业、民营经济、生态环境、平安乡村等“三农”领域的司法供给,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前沿、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