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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福州鼓楼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案4020件 结案标的34.72亿元

  24日,福州市鼓楼法院召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鼓楼法院民间借贷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深入提炼近年来对民间借贷风险防控具有提示意义的典型案例,并对在民间借贷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呈增长趋势,对辖区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冲击,鼓楼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逐年增加,民间借贷案件与其他类型案件交叉存在,新类型的借贷方式增多,债务人刻意逃避债务、借条书写不规范、借款合同约定不明确等原因,导致案件审判和纠纷化解的难度增大。2020年以来,鼓楼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4020件,审结3379件,结案率84.05%,结案标的34.72亿元。

新闻发布会现场。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

  发布会上,鼓楼法院通报了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的特点、案件多发的原因分析、以及防范虚假诉讼等有关情况,并向市民作风险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禁止高利放贷作了明确的规定,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修改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为标准,取代原来的“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法官提醒,出借款项时应注意保存证据,应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等债权凭证,并通过转账支付出借款项,以避免争议。出借款项应使用自有资金,不得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夫妻共同借款的,应要求夫妻共同签署债权凭证。出借人与借款人均应依法依约履行借款合同,共同维护金融环境的健康有序运行。(记者 林先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