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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观澜)福建持续打造涉台检察工作品牌

  中新社福州12月30日电 (郑江洛 张仁平)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创新涉台检察工作,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服务和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涉台检察工作已成为福建检察机关的重要特色和亮点品牌。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叶燕培近日表示,福建围绕“司法服务+司法保障+司法交流”,创新推行“123”(即一条主线+两个平台+三项主业)涉台检察工作模式。“一条主线”,即2018年福建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台检察工作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意见》,对涉台检察工作起到了引领、提升作用。

  在建设“两个平台”方面,叶燕培介绍,福建着力打造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交流平台,连续五年举办“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组织开展两岸交流参访近400人次;打造涉台检察展示平台,在厦门鼓浪屿检察院旧址建设福建涉台检察展示平台,展现对台方针政策、闽台融合发展、两岸交流互助及合法权益保障等内容。截至目前,平台已接待两岸法律人士、在闽台胞台商及各界人士等21批315人,成为两岸民间司法交流的重要基地。

  日前,部分省市检察机关涉台检察工作现场会在福建厦门举行,与会代表先后考察了漳州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涉台检察联络室及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厦门海沧“涉台社区矫正中心检察联络室”等,并与涉台检察联络员面对面进行交流。

  与此同时,福建聚焦“三项主业”,加强司法互助工作。叶燕培指出,近三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对台司法互助案件281件;有关部门共同协调解决涉及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矛盾纠纷,发放涉台企台商检察建议书15份,化解矛盾纠纷31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据披露,2019年,共办理涉台民事检察案件4件,对涉及1名台籍被申请人的申诉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对裁判正确的涉台案件,耐心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

  今年9月,福建通过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简称“《决定》”)中也指出,“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涉台检察工作,发挥对台司法互助二级窗口优势,完善司法服务、司法保障、司法交流的涉台检察工作模式。推广涉台检察联络室和涉台检察联络员工作机制,强化涉台案件的诉讼监督,切实保障台胞台企享有与大陆居民和企业同等的诉讼权利。”

  叶燕培认为,《决定》充分体现了福建检察机关涉台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运用检察职能推进两岸融合发展提出了更规范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