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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

  中新社泉州10月22日电 (记者 孙虹)作为新晋世界遗产城市,福建泉州积极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为传承好世界遗产项目提供法规支撑。

  22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简称《条例》)进行审查,决定予以批准。

资料图为泉州西街钟楼。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资料图为泉州西街钟楼。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作为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泉州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今年7月,“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项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以城市名称来命名一项世界文化遗产,不仅是一项殊荣,更对遗产的保护管理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泉州市委书记王永礼指出,泉州将通过颁布一个条例、制定一项规划、健全一套制度、提升一个平台,把泉州文化瑰宝原真保护好、活态传承好,并有效利用好。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条例》围绕“谁来保”“保什么”“怎么保”“怎么用”加强顶层制度设计,着力处理好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社会生活的延续性,促进优秀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融合,进一步擦亮泉州历史文化名城这张“金名片”。

  据悉,《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包括总则、保护规划和保护名录、保护措施、合理利用、法律责任、附则。

  多年来,泉州力推文物保护立法,已出台包括《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等3部与文化遗产保护直接相关地方性法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