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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法院四维发力落实“三个规定”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22日电(兰宁)2024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中级人民院《关于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融入审判执行日常监督管理各方面、全过程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四维度发力推进“三个规定”落细落实,让“三个规定”成为每一个台法人的行为准则和行动规范。

  组织强度“高”

  台江法院细化制定落实“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党组会每月专题研究部署,确保方案落到实处。在中心组、各支部、庭务会、新入职人员培训会上学习“三个规定”相关文件,增强干警填报意识。

  日常监管“严”

  台江法院通过“立案必告知”“应诉必告知”“过问必报告”“审结必承诺”等方式,把“三个规定”融进立案、审判、执行等法院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相关资料随卷归档,并在日常督查中对案卷相关材料进行抽查。

  宣传氛围“浓”

  台江法院通过在诉讼服务大厅张贴、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监督;通过新媒体视频、普法宣传等活动,向社会群众推送“三个规定”内容,有效减少过问案件情况发生。

  监督问责“实”

  台江法院紧盯关键少数,将“三个规定”纳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范围,要求院庭长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上主动报告本人及所分管部门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该院每月发布“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对填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长期“零报告”的个别人员进行实名通报并约谈;将干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在干部选任、法官等级和公务员职级晋升中,把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作为重点考察谈话内容。

  下一步,台江法院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筑牢“防火墙”、在制度上建起“隔离带”,更加严格地执行“三个规定”,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