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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赔偿款 “爱车”被扣终履行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23日电(邓林泉 黄伟腾)“别扣我车,我还钱。”眼见“爱车”要被拖走,被执行人夫妇慌了神,急忙凑钱还上了拖欠数月的赔偿款,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非交通肇事责任纠纷案。

  2022年11月,未成年人吴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超车时与李某梅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刮,造成李某梅胸椎压缩性骨折等多处受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吴某全责,李某梅无责。双方就赔偿不能达成一致,因吴某系未成年人,李某梅遂将吴某及其父母吴某某、李某诉至邵武法院,最终法院判令吴某某、李某赔偿李某梅医疗费等各项损失3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吴某某、李某并却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李某梅遂于2024年1月向邵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黄警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履行,但被执行人依旧拒不履行。

  3月7日,接到群众举报,被执行人的奥迪汽车在邵武市某小区车库。黄警官随即带队前往,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的奥迪汽车。面对突如其来的法院执行干警,被执行人夫妻慌了神,但仍然嚷嚷着不同意给钱。

  沟通无果,黄警官遂决定扣押该车,再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将所得价款用于清偿,于是便叫来了拖车。眼见拖车来到了小区,“爱车”即将被拖走。被执行人夫妇态度瞬间转变,当即口头表示愿意筹钱全额支付,但仍不让法院拖车。眼见二被执行人仍不配合,黄警官遂将二人拘传至法院。

  经批评教育,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便让亲属筹集了款项交至法院,全额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赔偿款3万余元,并书面向法院具结悔过。

  至此,该案圆满结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