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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启动“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东南网8月13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记者获悉,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出台“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省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走好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近年来,福建省民政厅注重打好年报、“双随机”抽查、财务专项审计、信用信息管理等“组合拳”,持续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今年年初,福建省民政厅将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纳入社会组织监管效能提升专项行动,并列入全厅6个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本次整治范围:

  (一)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

  (二)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

  (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五)存在内部管理混乱、已处于治理僵局等情形的社会组织。

  专项整治的主要措施包括:

  撤销登记。对存在撤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及时予以撤销登记。

  吊销登记证书。对存在吊销登记证书情形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吊销登记证书。

  注销登记。对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督促并指导社会组织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后,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由其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清算。

  限期整改。对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等相关部门指导社会组织提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改正、重整、合并、更名等方式),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等。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由其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提出整改方案。

  据介绍,专项整治方案提到,此次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做到措施有力、方法务实,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积极引导无效、低效社会组织依法有序退出,提高社会组织整改、出清的质量和效率。做好沟通协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联系,及时沟通协调整治工作中的各项事宜。对于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必要时征求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意见,争取工作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形成长效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有利于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有益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