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漳州中院出台12条措施 着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20日电 (郑勇金)漳州中院于近日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理破产”和“执行合同”水平工作方案》,提出12条措施,成立工作专班,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漳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扎实推进“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漳州中院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研究》纳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党组重大课题,并提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漳州中院于近日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理破产”和“执行合同”水平工作方案》。
漳州中院于近日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理破产”和“执行合同”水平工作方案》。

  针对提升“办理破产”水平,方案从加强破产审判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提升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推动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提升破产便利化水平、提升破产信息化水平、维护安全稳定打击逃废债等7个方面着力。

  针对提升“执行合同”水平,方案从提升智慧法院建设与营商环境评价的匹配度、持续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合同执行效率、提升民商事审判能力等5个方面入手,解决好制约、影响办理破产案件和执行合同的瓶颈问题,努力实现指标提升与实质优化、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具体实施与制度建设相统一,力争推动“办理破产”指标评价排名位次追赶至与漳州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执行合同”指标评价排名在保持全省前列的基础上争先进位,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方案同时明确建立三项机制,包括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工作检查评估机制和亮点品牌提升机制,全面收集掌握两级法院经验做法和改革创新举措,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销号管理,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力提升漳州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