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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

  为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大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非法违法行为曝光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现将一批依法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福建省莆田某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024年1月5日,莆田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福建省莆田某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对其单位14名从业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情况:莆田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给予该企业处人民币6.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莆田市某鞋材公司占用经营场所疏散通道

  2024年1月10日,莆田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占用经营场所疏散通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存在占用经营场所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情况:莆田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莆田市某鞋材公司处人民币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林某某处人民币7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莆田市某鞋业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2024年1月10日,莆田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莆田市某鞋业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情况:莆田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莆田市某鞋业公司处人民币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莆田某工贸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024年1月17日,莆田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莆田某工贸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情况:莆田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莆田某工贸公司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