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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亏损牙科医生私收诊费 以职务侵占获刑四年六个月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3日电(杨上群 林宗汶)近日,鼓楼法院审结一起牙科医生私下收取诊费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0年6月份至2023年3月间,被告人梁某利用其作为福州某口腔门诊公司主诊医生的职务便利,以故意不录入病例系统、不开诊疗单等方式,利用公司资源私下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并私自收取许某等131名患者诊费。对私下收取的诊费,梁某除将部分交至公司账户外,剩余钱款均被用于偿其还个人债务或投资期货。经审计,被告人梁某侵占公司账户金额累计达251.7万余元人民币。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共计人民币251.7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综合全案证据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防范职务侵占,企业应该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防止造假和虚报,以减少职务侵占的机会。同时应当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培养,通过培训和教育,让员工了解职务侵占的法律后果和个人责任。作为员工也应当要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准则,廉洁从业,避免因逾越法律界限让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