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企业遭遇“诉讼海”法院巧作“调撤帆”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12日电(陈克铖 黄开捷)“我们一直是讲信誉的企业,工程款拿不回来,受害者是我们,吃官司的也是我们,真是没办法了。”一边是惨遭波及的经营困难,一边是如海浪般席卷而来的诉讼,这家同期有多达四十多个纠纷的企业,是经营不善?亦或另有隐情?企业在这片“诉讼海”中何时能“泊岸”?

  95%的调解、撤诉,0上诉,100%的主动履行,近日,鼓楼法院高效调撤了这批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化解矛盾、服判息诉,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H企业是一家员工近200人的有限公司,主营装修装饰工程,2014年成立至今,与多家相关企业达成长期合作协议,在业内一直保持良好信誉与企业形象。直至2020年,上游房地产开发行业不景气,造成H企业工程款支付的逾期,H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也在所难免,拖欠部分建材供应商的货款,随之便是纷至沓来的传票。“我们想着,上游款回来也许资金链就能盘活了,但追讨都没了后续。”H企业也曾将希望放在回款上,但上游公司多个项目的拖欠,成为压倒H企业经营的最后一根稻草。

  接到这批涉案数额总计超过200万元的纠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开展案件调研工作,通过电联当事人、系统同名智查、与前案法官探讨等途径,对涉案来源及前案事由经过有了较为客观的初步了解。

  鉴于诉前通过谈话了解到,双方都有自己的经营难处,也基于多年的合作友好关系都有“坐下来好好谈”的和解意愿,调解能比判决带来的效益更及时、质量更高。因此在案件审理工作过程中,法官动之以当事人合作多年、关系颇深为情,晓之以减少双方诉累、权衡诉讼利弊、谋长远发展为理,将达成调解的工作目标贯穿全过程。

  经过多次、多时的沟通协调,原告方表示理解H企业的经营现状,无论基于立足长远发展合作,或为保证当下资金回流的效率最大化,均愿意配合调解,希望给予一些时间宽裕和利息减免。于是,法官将同一当事人、同一类案件安排在相邻时间、同一法庭开庭,急于拿到货款、选择开庭等待判决的前案当事人在庭后受法官邀请、经后案调解的当事人同意,留下旁听后案调解的过程。在法官清晰流利的案件梳理、情理利法、调判结合促进之下,后案调解过程非常顺利,双方在友好互利、实现共赢的方案中达成了和解。

  庭后,法官向原告代理人说明H企业近期诉讼调解履行的情况,针对代理人提出的有关后续履行或执行中的困惑进行答疑,被告代理人也向原告代理人说明了公司近期经营情况,表示短期内的大笔款项实在无法支付,但公司项目不断,回款预期依然乐观。

  “当庭支付第一期款项,后续分期间隔稍长,但期数少,第一期款项支付后申请解除全部财产保全……”,原告代理人听完法官对调解方案及预期效益的细致讲解后,立即通过电话向公司请示确认,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H企业遭遇的这片“诉讼海”,终是在法院摇帆助力下靠岸了。在调解书、判决书送达之后,几十件案件均未出现过拖欠执行的情况,H企业也未再有收到过诉讼的通知。“感谢鼓楼法院、感谢陈法官,多年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

  民营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也一直是鼓楼法院的重点关注和服务对象。从源头化解纠纷,用调解促进双方的和谐,不仅能高效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更能有效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鼓楼法院将继续秉持能动司法理念,将诉前调解、诉中调解、执源治理工作贯穿于司法办案的全过程,并持续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护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