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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在龙岩发现:一液化气公司未配置燃气自动切断装置

  “你们的液化罐未见防止设备和管道压力超限的自动切断装置,管道压力参数一旦超过限值,易引发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必须立即整改。”2024年3月5日,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第六组在检查龙岩市双联液化气有限公司储配站液化罐区时发现,该公司罐区未见防止设备和管道压力超限的自动切断装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检查组对照风险逐项进行检查,按规定,管道燃气企业的人员配备标准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但检查组发现,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的职责中有“负责拟订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安全责任书”的要求,这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关内容交叉,职责不明晰,且公司根本没设置“副总经理”的职务。

  然而在该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中,“二级动火证”需经“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动火。与不存在的“副总经理”类似的问题还有储配站内特殊动火作业涉及“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然而该公司储配站内并不存在凉水塔。

  对于管理制度与实际情况“两张皮”现象,检查组成员表示:“抽查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2023年全年自查仅16项隐患,平均每个月不足2条,管道泄漏预案演练发现的问题仍未整改闭环,自查自纠流于形式。这说明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也均未很好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按规定如实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

  检查组在现场看到,除了罐区未见防止设备和管道压力超限的自动切断装置的重大安全隐患。 该公司还存在站内部分管道介质流向标识不全;储罐区部分管道上方未设置人行踏板,安全阀即将过期未送检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第一时间向龙岩市安办反馈检查情况,立即要求企业制定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间。同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受检企业及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抓好隐患问题整改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