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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土楼

  2008.7.7 列入文化遗产 列入标准:ⅢⅣⅤ

  遗产区保护范围:152.65公顷 缓冲区保护范围:934.59公顷

  福建土楼,因其大多数为福建客家人所建,故又称“客家土楼”。 [1] 土楼产生于宋元,成熟于明末、清代和民国时期。以土、木、石、竹为主要建筑材料,利用未经烧焙的土并按一定比例的沙质黏土和黏质沙土拌合而成,用夹墙板夯筑而成的两层以上的房屋。

  福建土楼含福建省永定区的高北土楼群、洪坑土楼群、初溪土楼群和衍香楼、振福楼,南靖县的田螺坑土楼群、河坑土楼群、云水谣的和贵楼、怀远楼,华安县的大地土楼群。其中二宜楼位于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它是我国圆士楼古民居的杰出代表,素有“土楼之王”“国之瑰宝”之美誉,它以规模宏大、设计科学、布局合理、保存完好闻名遐迩,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福建土楼作为福建客家人引为自豪的建筑形式,是福建民居中的瑰宝。同时又揉进了人文因素,堪称“天、地、人”三方结合的缩影。数十户、几百人同住一楼,反映客家人聚族而居、和睦相处的家族传统。因此,一部土楼史,便是一部乡村家族史。土楼的子孙往往无须族谱便能侃侃道出家族的源流。

  外形

  福建土楼是以土作墙而建造起来的集体建筑,呈圆形、半圆形、方形、四角形、五角形、交椅形、畚箕形等,各具特色。土楼最早时是方形,有宫殿式、府第式、体态不一,不但奇特,而且富于神秘感,坚实牢固。楼中堆积粮食、饲养牲畜、有水井。若需御敌,只需将大门一关,几名青壮年守护大门,土楼则像坚强的大堡垒,妇孺老幼尽可高枕无忧。由于方形土楼具有方向性、四角较阴暗,通风采光有别,所以客家人又设计出通风采光良好的圆土楼。现存的土楼中,以圆形的最引人注目,当地人称之为圆楼或圆寨。

  作用

  福建土楼属于集体性建筑,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其造型大,无论从远处还是走到跟前,土楼都以其庞大的单体式建筑令人震惊,其体积之大,堪称民居之最。在我们参观的土楼中最普通的圆楼,其直径大约为50余米,三、四层楼的高度,共有百余间住房,可住三、四十户人家,可容纳二三百人。而大型圆楼直径可达七八十米,高五六层,内有四五百间住房,可住七八百人。从土楼这种民居建筑方式体现了客家人聚族而居的民俗风情。

  布局

  圆楼是当地土楼群中最具特色的建筑,一般它以一个圆心出发,依照不同的半径,一层层向外展开,如同湖中的水波,环环相套,非常壮观。其最中心处为家族祠院,向外依次为祖堂、围廊,最外一环住人。整个土楼房间大小一致,面积约十平方米左右,使用共同的楼梯,各家几乎无秘密可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