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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司法服务 推进移风易俗

  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27日电(吴艺鸿 柯蕾)移风易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婚姻家庭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将辖区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等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延伸司法服务,推进移风易俗,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多文明力量。

  近日,秀屿法院接到一起婚约彩礼纠纷,黄先生和陈女士曾订立婚约,约定彩礼数额为20万元,并已于当日支付。后因两人性格不合要分手,黄先生及其父母向陈女士和她父母要求返还彩礼无果,致诉。

  根据黄先生及其父母申请,法院依法将陈女士银行账户存款进行保全,冻结期限为一年。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妈祖调解室”进行调解,会面之日,两家还来了亲朋好友“助阵”,法官在调解的同时,当即展开“现场教学”,从传统习俗讲到法律规定,从老规矩谈到新风尚,调解室变成普法小课堂。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女方同意返还彩礼,并由法院直接在冻结的账户中扣划。调解后,法院依法解除保全。

  现场,一位村民表示:“这次听法官说法,我真是懂了理又学了法。”此番调解既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又让村民们都明白了,彩礼不能是敛财的手段,高彩礼不意味着好生活。

  在乡村,因多种原因导致彩礼数额不断攀升,涉彩礼纠纷矛盾接连不断。对此,秀屿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利用“妈祖”优秀传统文化设立“妈祖调解室”,以期实现凝聚人心、教化群众的作用,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近年来,秀屿法院与妇联、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立足社会现实,注重通过案件审判,倡导建立以感情为基础的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依法打击骗婚行为,坚决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同时,该院将移风易俗宣传教育融入调解和判决,依靠群众进行源头治理,倡导形成文明节俭的婚礼习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生活观,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文明实践滋润心田,乡风文明谱写新篇

  开展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归根结底是为百姓谋福祉,让生活在乡村土地上的人因文明而更幸福。秀屿法院与多方联动,协作配合,抵制大批量烟花爆竹用于大操大办,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在东峤镇某村,许某上山祭扫时,进行了祭拜、烧纸钱、放鞭炮等行为,其将点燃的鞭炮扔到杂草中,引燃了杂草,致使明火蔓延,造成火灾。经鉴定,该起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约130亩,造成林木直接经济损失约1万元。

  经法院审理判定,许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能尽到森林防火义务,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构成失火罪。鉴于许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且已向受害单位缴纳8500元赔偿款,并取得了主要受害单位的谅解书,在量刑时一并予以考虑。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许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

  近年来,秀屿法院以司法力量推进形成辖区移风易俗新格局,协助各村修订、宣传村规民约,劝导群众采取文明、安全、节俭、环保的方式祭奠故人,从源头杜绝火灾发生。

  有力有效司法为民,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春分时节,行走在秀屿的街头巷尾,沿街道路畅通有序,乡村面貌正悄然发生变化。全区全力推进打造家园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的美好家园。

  司法之于群众,正如树木之于土壤,因此群众在哪里,宣传就在哪里。近年来,秀屿法院坚持破立并举,破除铺张浪费、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增强群众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的认同感,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移风易俗,推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法院多次组织干警深入乡镇、社区、挂钩村,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引导群众培养科学、健康、节俭的生活方式,让红白喜事简办新办,使得贺喜庆祝有分寸、丧葬风俗有尺度,构筑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同时,打造新媒体宣传文化阵地,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软件,刊登移风易俗活动的相关内容,营造和谐美好的社会氛围,为乡风文明建设不断添色增效。

  所谓“请客收礼,奢办宴席”等糟粕,是部分群众沿袭过去的陈旧思想,秀屿法院2024年春节期间,向老百姓们发放了《倡导婚丧嫁娶新风》及《涉彩礼纠纷法律规定》等法治宣传材料,倡导移风易俗,杜绝“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等陋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后,该院将持续劝导群众更新思想,革除陋习,并积极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推进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振兴,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群众愿接受、易实施、能见效的问题入手,以咬定青山的韧劲、埋头苦干的狠劲,持续发力、常抓不懈,使移风易俗工作“内”“外”兼修,同向发力,提高群众的精神文化素养,让文明乡风吹遍希望田野,让乡村振兴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上阔步向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