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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优“法院+” 守护“她”幸福

  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29日电(张丽君 覃娟)她的身份可能是女儿,是女友,是妈妈,是妻子,她的幸福,她的权益需要社会的关注和法律的守护,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多举措守护“她”的幸福。

  精神残疾抚养难 对接救助促调解

  王母(智力残疾三级)与刘父(癫痫病,精神残疾三级)于2008年10月13日办理结婚登记,育有一子小刘(精神残疾二级)。王母以婚后长期遭受刘父辱骂、殴打为由向同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婚生子小刘已年满14周岁,就读于某特殊教育学校,由其奶奶即刘父的母亲陪读、监护。因王母与刘父均不具备抚养能力或抚养能力欠缺,故小刘的抚养问题成为本案的解决难题。

  在详细了解案情后,为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立即启动帮扶机制,委托“家和暖心驿站”提前介入,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及时对王母进行心理评估,并与双方的监护人建立沟通,了解孩子的现状,努力促成男女双方监护人以孩子利益为重,就小刘抚养问题进行充分协商。

  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及时与民政部门救助科进行对接,并联合深入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就刘父一家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享受情况进行调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引导刘父一家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成功说服刘父的监护人代为履行对小刘的抚养监护责任。

  最终,通过“法院+民政”优化帮扶机制,该案达成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家庭暴力致离婚 精神损害获支持

  黄先生与张女士经人介绍相识,于2000年登记结婚。2014年5月,双方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

  2015年5月,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选择复婚。复婚后,因家庭琐事,双方无法重新建立感情,2022年1月,黄先生向法院诉求离婚,后又撤回起诉。2022年8月,黄先生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张女士发生争执。后黄先生用手掐张女士脖子,将其摔倒在地,用脚踢踹张女士的头部和腹部数下。经法医鉴定,张女士因外伤致八处肋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2022年12月,伤愈后的张女士向同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黄先生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2023年2月,黄先生因故意伤害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先生与张女士虽结婚20年有余,但多年来两人分分合合,夫妻感情基础不甚牢靠。现黄先生因家庭琐事与张女士发生争执后,对张女士大打出手,致张女士一级轻伤,黄先生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此夫妻情分消磨殆尽。张女士伤愈后便诉请离婚,黄先生在诉讼中表示同意离婚,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故对张女士的离婚诉求,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黄先生殴打张女士被判处构成故意伤害罪,并直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离婚的结果,黄先生存在导致双方离婚的过错,由此法院依法酌情确定黄先生向张女士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0元。

  婚内出轨赠财物 审执联动解纠纷

  李女士与陈先生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儿一女,陈先生在业务处理中认识了吴某,二人逐渐发展为婚外男女关系。双方相处过程中,吴某以买房子缺少资金为由,多次向陈先生索要钱财,金额高达上百万。之后,陈先生生意上遇到挫折,因钱款问题与吴某不欢而散。

  而李女士无意间看到陈先生与吴某的微信聊天内容,方知晓陈先生背叛了自己,还在银行欠了不少债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向其返还陈先生赠与的150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李女士向法院申请保全。考虑到案件事实已经查清,承办法官充分运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或面对面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吴某与李女士达成调解,由吴某向李女士返还120万元。

  达成调解后,李女士因担心吴某不履行支付义务,不愿申请解除对吴某账户的冻结。但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程序上需要一定的时间,且会多出不必要的费用。

  为了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承办法官与执行法官通过审执协调机制,于除夕前成功从诉讼保全中冻结的吴某账户划扣120万元,并及时转入李女士账户,随即李女士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吴某银行账号的冻结。原、被告双方因此消解长久积怨,均通过电话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近年来,同安法院依托“家和暖心驿站”帮扶平台,充分发挥平台在重点当事人心理疏导、风险防控、社会网络中的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形成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整体合力,探索防止、杜绝离婚案件出现“民转刑”的路径,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升家事纠纷化解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2023年,同安法院审结婚姻家事纠纷431件,其中,调解率34.9%,上诉率9.28%,申请执行率16.38%,均优于其他类型案件。离婚后衍生案件如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费纠纷等受案数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

  “法院+公安”排风险,警法联动开展家庭婚恋纠纷风险排查,同安法院与公安部门实时共享离婚纠纷立案信息,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案件纳入公安监管范围,2023年来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联合排查离婚纠纷风险32起。

  “法院+民政”优帮扶,该院联合民政部门强化“家和暖心驿站”社工陪护和反家暴救助功能,累计为8人次提供婚姻关系辅导,推动残疾群体享受社会救助并妥善安置涉残疾人离婚纠纷中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

  “法院+学校”解症结,该院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庭审程序、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与学校建立联动机制,合作开展家庭辅导讲座3场次,覆盖家庭40余个,联合学校针对性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份。

  “法院+部队”守后方,针对辖区驻地部队多、军人军属多的特点,该院成立全省首个“军嫂法官调解室”,由军嫂干警、家事法官和随军军嫂担任涉军纠纷调解员,编印法治军营服务指南婚姻家事篇,协同化解涉军家事纠纷7起。(完)